眼睛对光线的敏感度是身体器官中最高的,正是通过眼睛,我们才能感知到世界的多彩之美,让我们能够欣赏到大自然的壮丽景色,感受到生活的点滴细微之处。
简单说,光线在我们的眼睛中被神奇地解读并转化为电信号,然后传输给大脑,进而形成我们对周围环境的视觉感受。
当年我因为受到眼科医生职业家庭的影响,隐约地学会了如何用眼,所以年少时的我,在上饶的车间里就干过让人感觉离谱的事情,灯下点蜡烛读小说,同事们认为是最为不可理喻一件。
车间用工实行的是“三班倒”,地面是光洁的水磨石,头上三尺就是整齐排列的荧光灯,铺满了几百平方米的屋顶,加上地面的反光效果,照得连个影子都看不到。在别人看来,这样的亮度别说是看书,静得下来,看灰尘都能看见。事实上,我在某次2小时空闲的时间拿出小说阅读,时间长了就能体会什么是火眼金睛、眼花缭乱、满眼放光了,我立即意识到这样的光亮度过强,而且有一种不易被肉眼察觉的频闪,就像电视机荧光屏的回扫线,极速闪烁,看不到却能感受到,射在书上极其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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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没有因此而放弃阅读的兴趣,思索回忆着与生俱来的的用眼知识,如何解决目前的障碍,而不伤害视力是当务之急,映像中,小时候因为家里节约用电,我总是在台灯下看见妈妈在点着蜡烛在做事聊天,那样的场景虽然随着成长越来越不常见,但却将温馨的画面深深地在脑海中刻下,我思索着是否能在强光下,再点上蜡烛来做改善,我成了厂里第一个离谱的书呆子,也是这次用眼实验的小白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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