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谭志桂作工作报告。(记者 袁云 摄)
各位代表:
我受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是绍兴经济社会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的五年,也是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五年。五年来,在中共绍兴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紧紧依靠广大代表,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实施本届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在历届基础上取得新的进展,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一、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在全市大局下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
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行使职权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在全市大局下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上聚焦发力,做到思想上拥护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行动上看齐核心。自觉接受市委领导,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始终与市委保持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步。
二是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准确定位目标思路。继承发扬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优良传统,提出并践行“维护核心、围绕中心、抓住重心、顺应民心”工作理念。坚持突出重点,紧扣党委工作重点、改革发展难点、民生需求热点、社会关注焦点行使职权。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服务发展大局、提升履职质量、实施科学决策打好基础。坚持创新实践,积极推进工作方式和机制创新,届期内开展专题询问4次、代表约见3次,制定修订制度办法36件,并综合运用跟踪监督、上下联动、暗访抽查等方式,推动人大各项监督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三是坚持一线精神状态,主动服务中心工作。聚焦大事要事,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全力助推各项中心工作。广泛动员全市各级代表参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申报可游泳河段、查找基层群众办事审批难事项、查找改革发展短板等专项活动;认真组织G20杭州峰会安保维稳工作监督,通过持续跟踪督查,为峰会筹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围绕市委中心,去年来先后策划实施“优化环境大行动、人大代表在行动”“发挥人大优势,推进八大战役”主题活动,市县乡三级人大上下联动,推动市委重大部署落到实处。
二、成功开启地方立法,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法制保障
设区的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是本届人大任期内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常委会主动承接并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开启全面依法治市新篇章。
一是扎实抓好立法基础工作。以立法能力建设为关键,积极迎接地方立法赋权。增开一次市人代会会议,设立法制委员会等7个专门委员会,充实调整法制工作委员会,建立健全人大立法机构;组织立法专题系列考察学习、调研座谈、培训讲座,提升立法实践能力;制定实施《绍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出台立法技术规范,健全项目遴选、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审议表决等工作程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成功实现首批立法目标。发挥人大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法制保障为主旨,遴选备选项目5个,经同步起草、优中选优,确定《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为首批实体法立法项目。经过多次立法调研、意见征求和修改完善,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表决通过,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首批两部法规于去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两部法规当年立项、当年起草、当年审议获批、当年实施,实现了立法工作的良好开局。
三是积极抓好法规宣传贯彻。立法重在法之必行。常委会特别重视两部法规出台后的宣传贯彻工作,专题召开宣传贯彻动员会议,倡导“要立法更要执法”理念,推动宣传宣讲、制度配套、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推动了法规有效实施。
三、积极履行监督职能,推进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
坚持把支持寓于监督之中,精选监督议题,创新监督方式,为推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面对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的压力和挑战,支持和监督政府积极应对,推动经济持续稳健发展。加强计划预算监督。认真开展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监督,深入贯彻新《预算法》,全面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四本账”全部上会接受代表审查监督,并每年组织听取和审议审计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加强对部门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届期内首次实现所有部门预算上会审查,首次开展重点部门决算审查,首次对半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提高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加强经济运行监督。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掌握经济运行情况,关注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意见,督促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稳健发展。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查,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集中监督,促进项目早开工、早见效。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工业强市建设、质量强市建设、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有效投资、外贸出口、电子商务发展等开展视察审议,围绕转型升级“拆治归”系列组合拳推进、减负政策落实等开展专项督查,围绕全市产业发展、财税推动经济发展、税源经济培育、两链风险防控等开展调查研究,较好地推进了相关工作。加强改革工作监督。关注政府职能转变、发展环境改善和金融财税体制等领域的改革,先后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集约利用、市直开发区发展、招投标制度实施和“营改增”推进等,组织调研视察和审议,有力地推动了改革,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
二是推动大绍兴大城市建设。顺应城市能级和品质提升需要,积极助推中心城市融合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支持城市规划建设。重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就城市发展战略纲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情况开展审议,就城市规划实施、水城规划建设开展视察,就重大商业商务、快速交通、矿产资源等专项规划听取汇报,就城中村及老小区改造、水城旅游开发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推动城市布局优化和功能完善。支持“三区”融合发展。关注行政区划调整后“三区”融合进程,专题审议轨道交通建设实施方案,组织视察和审议“三区”交通、市政、医疗、教育、社保等发展情况,对促进大市区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构建社会服务一体化体系起到了积极作用。支持城市管理优化。视察审议省运会筹备、市容管理、垃圾综合处理、建筑泥浆处置等工作,听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汇报,组织城区治堵工作专题询问,开展驾培改革督查,部署开展城市环境管理监督检查,全力助推城市环境优化、城市品质提升。支持城乡统筹发展。每年就“三农”工作安排专门议题,组织听取美丽乡村、农业“两区”、生态公益林等建设情况汇报,组织农村水利建设、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专项审议,推动了新农村建设进程,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是推动民生事业改善。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于监督工作全过程,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关注水环境治理。开展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行、防洪排涝和固堤扩排工作视察审议;组织城市内涝防治、饮用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并跟踪督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实施河网清草保洁、清水清淤工程督查;组织代表参加“五水共治”多项主题活动,对推动水环境持续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围绕“治气”主题,多次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审议,专题督查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抓住焦点难点,先后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和代表约见活动,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全面提升。关注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回应代表和群众呼声,强化食品安全监督,听取并审议食品安全法贯彻、粮食安全、“菜篮子”工程建设等情况报告。通过执法检查、明查暗访、第三方调查、代表约见和专项审议等形式,连续5年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跟踪监督,确保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不断改善。关注社会事业发展。大力助推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围绕劳有适岗,组织审议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围绕老有善养,视察和审议福利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围绕病有良医,组织审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大病保险制度实施等工作;围绕学有优教,调研审议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发展情况,关注绍兴大学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和学前教育工作代表约见;围绕残有所助,视察并审议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残疾人保障执法检查。关注健康绍兴建设。组织审议《健康绍兴2030实施计划》,对红十字会法贯彻和优生促进工程、全面二孩政策等实施情况开展监督,促进相关工作在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好作用。
四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弘扬法治精神,推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推动平安绍兴、法治绍兴建设。强化司法公正监督。每年选择群众关注的司法问题开展针对性监督,分别就审判机关加强行政、刑事、金融审判和民事执行等工作,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开展专项审议。上下联动开展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专项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强化依法行政监督。每年专题听取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专项审议控违拆违、110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基层司法所建设等情况,听取对外交流、对台交流和宗教事务条例贯彻情况汇报,开展物业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执法检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健全机制、完善程序,五年来受理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78件。强化人大信访工作。修订信访工作办法,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和重要信访件督办机制,届期内受理来信来访2676件次。通过依法督办,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四、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及时把市委决策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
立足市情,集中民意,对我市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认真进行审议并作出一系列决议决定。
一是围绕市委重大决策行使决定权。先后就行政区划调整、城市重大规划调整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及时通过法定程序,把市委意图、主张和决策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特别是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市顺利实施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常委会及时作出行政区划调整有关政权机构名称等问题的决定,认真研究区划调整中人大工作相关问题,积极做好衔接工作,推动了国家机关工作的平稳过渡和有序衔接。
二是围绕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决算行使决定权。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十三五”规划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关决定、提出建议要求,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较好作用。每年组织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执行、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把了解掌握计划执行情况与分析经济运行状况结合起来,既加强经常性监督,又有利于市政府及时抓住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克服困难,完成经济目标任务。探索政府性债务常态化监督途径,届期内首次对政府年度债务限额作出决定。
三是围绕民生实事和外事交流行使决定权。就确定香榧作为市树、设立绍兴饮茶日作出决定,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市花命名后最近十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修订《绍兴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作出授予权泳臻等12人为绍兴市荣誉市民的决定;审议通过同意我市与芬兰南塞沃地区等11个城市(地区)缔结国际友好城市或友好交流关系的决定,对提高城市品质、促进绍兴对外交流与合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是围绕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行使决定权。常委会重视推进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认真开展“六五”普法终期督导检查,及时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的决议,推动“七五”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围绕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作出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推动全社会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着力优化代表工作,强化代表履职的支持和保障
坚持以代表工作为基础,健全机制、搭建平台、创新举措、优化服务,推进代表主体作用更好发挥。
一是密切代表联系联络。坚持届期内所有基层代表走访一遍、轮训一遍和常委会会议轮流列席一遍、常委会重大活动轮流参加一遍等“四个一”工作举措,密切了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深化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和监督。认真做好在绍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联系服务工作,精心组织调研、视察,努力为代表履职行权创造条件、搞好服务。探索建立人大代表退出制度,构建了代表能进能出的工作机制。
二是拓展代表履职平台。深化“两站一平台”的建设和利用,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代表联络站143个,稳步推进网上代表联络站试点工作,推广运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制度,推动全市各级代表特别是领导干部代表进站联系接待、听取民意。认真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精心组织代表小组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广泛发动代表参加各类上下联动主题活动,引导动员代表更多参与公共治理,使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成为代表履职的新常态。
三是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全方位优化办理流程,高质量提升办理绩效。通过组织主题研讨交流、开展会前集中定向视察、评选表彰优秀建议,提升建议质量;通过会前网上提交和会议期间提交相结合,完善建议提交方式;通过推行承办单位提前介入的“预交办”模式和一个重点建议加数个同类建议的“打包交办”模式,提高交办效率;通过健全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委室对口督办、代表参与督办、市县两级人大联动督办等机制,加大督办力度;通过实施办理工作责任制考核、绩效评估和满意度测评、届中“回头看”等活动,强化办理实效。届期内代表提出的1312件建议,均得到了比较及时的研究处理和答复,推动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的作用。
六、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廉政等各项建设,努力发展人民民主,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更好地为中心和大局服务。
一是依法推进换届选举。在市委领导下,认真做好我市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推荐选举和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特别是针对去年以来开展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认真研习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向市委提出建议意见,作出相关决定;召开工作会议,作出全面部署。全市各级人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选举工作有序进行。广大选民和代表积极参加选举。通过选举,我市各级代表结构更趋合理,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是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规范完善人事任免制度流程。严格任职资格审查、全面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组织新任命人员表态发言、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任后监督。五年来,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86人次,推动地方国家机关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下转第3版
上接第2版 三是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转作风、树形象。发挥常委会集体领导和常委会党组的核心作用,营造民主平等、和谐团结的工作氛围。全面加强人大系统党的建设,贯彻执行党内各项法规和纪律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重视和支持人大机关纪检机构开展工作。开展“每季一法”学习,组织专题讲座20余次,提升法治思维和履职能力;加强机关干部培训交流和绩效考评,着力提高工作效能。出台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决定,制定完善立法、监督、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和机关建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推进了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重视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举行乡镇人大工作培训交流,总结推广经验、指导工作创新,并推动县、乡各级党委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加强县、乡和街道、开发区的人大工作;结合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将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建设、乡镇(街道)人大建设的重大举措落实到位。密切与区、县(市)人大的工作联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发展。
五是注重人大制度宣传和工作研究。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建党95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和常委会设立30周年等纪念活动,组织“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深化对宪法和人大制度的宣传;支持推动市人大工作研究会工作,加强对人大工作的研究和探索。组织召开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密切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完善绍兴人大网站建设,提高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推动全社会法治精神和人大意识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本届常委会工作的成绩,是在市委领导下,经过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取得的。五年来,全市人民、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给予了热情的支持;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给予了有力的配合。在此,我代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地方立法工作刚刚起步,制度体系不够完善,能力水平还有差距;监督工作创新不够,监督刚性和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领域不宽,决定权与监督权有机结合的方法途径探索不多;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
各位代表,通过本届的工作实践,我们进一步坚定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念,加深了对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规律的认识,对如何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做好人大工作,也有了更加深切的体会。
第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才能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我们坚持在市委领导下,遵循人大工作规律,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切实把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安排均事先报经市委同意,各项工作得到了市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2015年,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推动我市人大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挥自身工作的职能和特点,人大工作才能保持正确方向、取得新的业绩。
第二,始终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紧扣大事要务履行职权,才能确保人大工作有所作为。人大工作涉及国家机关活动的方方面面。五年来,我们坚持从全局高度谋划人大工作,积极融入发展大局,着力找准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策划开展“优化环境大行动、人大代表在行动”等主题活动,做到在履职中体现作为、在尽责中服务全局。实践证明,只有牢牢把握大事要务,才能找准人大工作的着力点,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同。
第三,始终贯彻执政为民理念、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才能充分体现权力机关的人民特性。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的根基和血脉。五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与“一府两院”共同努力,通过依法履行法定职权,积极兴利民之举、谋安民之道、施富民之策,大力促进民生事业改善,推动人大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实践证明,只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关心和维护群众利益,敢于为群众说实话、办实事,人大工作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才能拥有坚实基础和强大动力。
第四,始终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才能保证人大工作充满生机活力。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五年来,我们注重研究新时期代表工作的新情况,深入实施联系代表“四个一”工作举措,不断创新代表活动方式,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全力优化代表联系服务,积极引导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选民和群众,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积极建言献策,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实践证明,只有充分激发代表执行职务的责任感使命感,发挥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能动性,人大工作才能充满活力、不断提升。
第五,始终坚持依法有序、不断创新进取,才能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富有效率。人大工作既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又有继承创新的时代需求。五年来,我们坚持依法履职,既尊重个人意见,又体现集体意志,努力营造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制度环境;坚持因地制宜、总结传承,认真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有效途径,探索专题询问、代表约见等增强监督刚性的实现形式,探索“两站一平台”等发挥代表作用的制度模式,探索依法有效行使职权的运行机制,推动人大工作在研究新情况、出台新举措、解决新问题中不断前行。实践证明,只有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积极开拓创新,人大工作才不断有新亮点、新气象、新业绩。
各位代表,市第八次党代会描绘了绍兴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今后五年,我们将进一步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积极打造标杆、建设品质绍兴,努力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确保全省第二方阵“排头兵”地位,奋力向第一方阵全面进发。面对新的目标、新的任务,人大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现在,新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已经组成,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也即将选举产生。我们务必把握历史新方位、践行历史新使命,合力谱写人大工作的新篇章。根据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七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践,建议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着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推进法治绍兴建设,着力促进民生改善,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懈奋斗。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建议今后五年的工作重点为:
1、服务发展大局,努力在推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有新作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总目标、总任务,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议大事、谋全局,尽心尽职、服务大局。通过用好地方立法权服务大局,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把立法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通过用好监督权服务大局,坚持把支持寓于监督之中,积极助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通过用好决定权服务大局,抓住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把市委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通过用好人事任免权服务大局,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相关工作,确保各个地方国家机关高效运转,为推进全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通过发挥自身职能和优势,动员各级人大代表进一步发挥作用、无私奉献,合力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2、强化法治引领,努力在推进民主法治上有新突破。推进法治建设,人大责无旁贷。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适应依法治市、依法执政的需要,切实加强立法、执法、守法规律的研究和把握,提高法治绍兴建设水平。重抓地方立法。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权限,结合我市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围绕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适时制定地方性法规,为法治绍兴建设夯实基础。推动法律实施。强化对法律法规包括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强化对“两院”司法监督,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法制宣传。认真贯彻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加强地方法规出台后的宣传贯彻,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3、增强工作效能,努力在履职科学化水平上有新提升。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人大依法、高效履职。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科学化途径。立法工作重在认识和把握地方立法工作规律,构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工作机制,探索立项前论证、多元化起草的科学方法。监督工作重在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综合实施专项审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约见询问等活动,探索运用专题质询等方式,加强对经济转型升级、实体经济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全域统筹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民生保障改善、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的监督,加强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重大事项决定重在完善制度,研究决定的范畴和程序,探索决定前公示、听证等制度,提高决策民主化水平。人事任免工作重在规范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为改革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代表工作重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培训指导、搞好联系服务,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和办理效果,拓宽知情知政和联系群众的渠道,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自身建设重在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人大系统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各个方面;完善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强化与基层人大的联系联动,构建有序有效、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
4、保障民生福祉,努力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有新进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在为民履职,谋民利、解民困、分民忧。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关注群众呼声强烈的环境问题,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和土壤治理等,督促政府将环境倒逼压力转化为产业结构调整动力,强化全社会的生态立市理念。进一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安全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关注教育、卫生、文化、交通、就业、保障等问题,督促政府完善工作机制、破解民生难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关注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探索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的工作机制,保障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各位代表,面向未来,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党和人民对人大工作寄予厚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绍兴市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勇立潮头、勇当标杆,与时俱进、创先争优,恪尽职守、依法履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